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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4勞動法判解新訊新增「同一解僱原因事實但不同解僱依據下的二次解僱--臺中高分院105重勞上5號判決評釋」

2021-06-04

如主旨。本則二審判決(應已確定)容許雇主在第一次解僱無效確定後,再以相同的解僱原因事實包裝成不同的解僱事由,於前案判決確定後再為二次解僱,作者以為有討論空間。爰以重複起訴禁止及判決既判力遮斷效兩項訴訟法上原則來檢討這一則臺中高分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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