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李瑞敏律師2013.1.8在臺灣勞動法學會主辦的勞動法讀書會中專題報告,題目為:「解僱無效訴訟繫屬中二次解僱效力初探─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勞上字第16號判決評釋」,多位學界及實務界前輩到場參與討論。
本次讀書會主要討論的議題是雇主解僱勞工後,勞工不服主張解僱無效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及/或給付工資)訴訟,訴訟繫屬中雇主又「再」行使第二次解僱權,並主張縱使第一次解僱無效,第二次解僱也已合法消滅勞雇關係。茲摘錄李瑞敏律師之報告大綱如下:
壹、前言─問題提出
貳、案件事實
參、判決評釋
一、訴訟中二次解僱的現實面向
二、訴訟中二次解僱與訴訟中追加解僱事由之區別
三、訴訟中二次解僱的定性──定攻擊防禦方法之先後次序或附條件終止意思表示?
四、訴訟行為之兩面效力
肆、附論─解僱無效訴訟繫屬中企業併購或終局歇業問題之處理
伍、結語
本所李瑞敏律師在勞動法學會報告「解僱無效訴訟繫屬中雇主二次解僱效力初探」。
201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