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HOME >勞動法判解新訊

勞動法判解新訊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相關連結
41
資遣員工無須事先協商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三五三號判決乙則。
2003-05-13
42
工會幹部從事正當工會活動並無違反忠誠義務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七六號判決乙則。
2003-03-31
43
雇主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同時構成對勞工之侵權行為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台上字第二四六六號判決。
2003-03-31
44
雇主拒絕受領勞工所提出勞務之給付不當然等於解雇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七八八號判決乙則。
2003-03-31
45
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勞上字第十七號有關試用期間問題民事判決乙則。
2003-02-20
46
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七一號有關勞基法第九條規定並非強制規定民事判決乙則。
2003-01-09
47
工作規則中涉及勞雇雙方應協商事項需附勞工同意書否則不予核備並需裁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2002-12-16
48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交付仲裁之決定無論是否為行政處分但均不可提起行政救濟最高行政法院裁定。
2002-12-16
49
業績未達標準至多只能資遣不可予以懲戒解僱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0三號判決。
2002-12-14
50
工會職務得假處分暫時確保最高法院裁定乙則。
2002-12-14

總筆數:81

明理法律事務所:台北市中正區100重慶南路三段五十七號三樓 電話:(02)2368-6599 傳真:(02)2368-5978